各院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培养科技创新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较高层次上展示我校的育人成果,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各类科技创新赛事。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4月15日举办汉口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科技竞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挑战杯”科技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性的竞赛活动。“挑战杯”科技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我校在历届“挑战杯”科技竞赛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4月15日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可与外校合作,但第一作者必须为本校学生)。
四、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选题参考请见附件1);
三、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五、作品相关要求
1、申报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已发表的作品署名应当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人;凡作品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已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2、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3、对动植物新品种发现、国家保护动植物研究、新药物的研究、医疗卫生研究和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参赛日程安排
1、2014年12月4日至12月7日,通知作者选题、查找资料,做前期准备工作。
2、2014年12月15日之前,作者要确立大纲、框架,并开始准备作品。
3、2015年3月初,完成完整的作品,然后交予指导老师审查,根据指导老师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4、2015年3月30日为校内截止日期。所有参赛作品最终交予校团委调研部。
5、2015年4月初,进行校内评比,评选获奖作品,并从中选出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科技竞赛。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各院系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除传统的展板制作、晚点名宣传,还需深入班级,定期在班会、班级群中宣传,让每个同学都积极了解和参与“挑战杯”,激发同学们的参赛热情。
2、健全机制,加强引导。各院系要总结以往“挑战杯”的工作经验,参照竞赛具体规则,对参赛团队和个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建立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3、择优取精,予以表彰。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给予丰厚的奖励,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最终确立。同时从获奖作品中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湖北省第十届“挑战杯”科技竞赛。
共青团汉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